蜂鸟云仓服务政策

 

感谢您使用我们的平台,为了更好地为您和其他用户提供服务,我们本着合法、平等互利、契约自由和信用原则,制定了如下政策,我们将与您共同遵守。

注意:如果您点击下方的“同意”按键,则表明您已经充分阅读了本政策,并愿意接受本政策规定的约束。

具体政策内容如下:

一、 合作内容

1、我们为您提供货物的仓储、推广等业务。

2、应当保障库存充足,如遇平台推广而需要供货的,应当优先保障我们平台的订单需求。

二、 权利与义务

1、您同意本政策后,应当您须配合蜂鸟云仓工作人员完成资料录入、产品上架等工作否则我们有权利终止合作。

2、您应当向我们提供产品资料报价,产品资质证书,电商包装,授权资料并印上3C条码。

3、应保证其存放在我们仓库商品的合法性,并对我们库内所有商品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商品质量赔偿等法律责任;您提供的产品因产品质量或其他问题被行政部门处罚或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侵犯第三方的人身安全产生的一切赔偿责任,均由您承担。

4、您提供给我们的产品报价必须是出厂价格、最惠价格,必须低于您在其他任意销售平台出货的售价。如发现您提供给我们的报价不是出厂价、最惠价的,我们有权终止合作,并要求您无条件退仓。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担。

5、在发货之前,我们会检查产品包装的完整性。如经消费者查验发现产品质量问题的,相关风险由我们自行承担。

6、您有权获知产品库存及出货情况。

7、您如需下架或更新任何一款产品,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或电子邮箱的方式申请经确认后办理下架手续。若未提前申请且拒绝供货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您承担。

8、本合作终止或解除后,应在我们发出退仓指令 1 个月内将退仓商品(包括销退、清退等)从我们仓库取走,逾期不取走的,我们有权任意处置该等商品。

三、 我方权利与义务

1、我们验货时如发现数量存在差异,或者货物包装存在破损、产品破损等瑕疵或缺陷的,应当补齐产品。

2、您商品在存储、保管期间如因商品自身原因发生异常或紧急情形,我们需及时反馈给您,在您赶到现场前,积极采取相关措施以尽量避免您损失的扩大,因此而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您承担。

3、由于我们的责任,造成仓储和配送过程中商品毁损、灭 失、变质、污染等情形的,由我们向您承担相关商品价值的直接损失

4、我们尊重您的知识产权,我们所使用的资料和物料不得用于双方所商定合作事项无关的事宜。

5、因您侵害第三方知识产权权益而导致我们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调查取证的费用、律师费、赔偿金、公证费等),我们有权在应向支付的货款中进行抵扣,抵扣后仍不足以补足我们损失的,我们有权提起诉讼向追偿。

6、当您放置于我们云仓内的产品在季度内平均每月销售不超过库存货品总值的25%,我们有权要求终止本合作,并要求您无条件退换货

四、 合作基本流程

1、您应定期(每月2次)为我们提供产品详实信息,产品信息包含但不仅限于产品文字、多角度高清照片或视频、产品展示图片、产品价格、产品来源等;

2、您商品入库到我们仓库,需要提前 1 个工作日向我们发送入库通知单。

3、我们利用自身资源帮助您提供多个电商渠道的销售当销售库存低于安全库存时您应我们通知补足库存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我们的要求补齐产品。

4、在合作期内如我们发现您供货不正常,或产品质量瑕疵的次数超过三次的,我们有权终止本合作。因此造成我们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五、 结款方式

1、我们在每个自然月的10号前提交账单,按照实销实结的结款方式,以书面(含电子邮件、微信、QQ等即时通讯工具等形式)的方式向您提供我们所销售产品的销售清单。

2、我们销售所得的款项,包含您商品的款项和我们应收的服务费。其中:

1)我们收取的服务费所涉税款,由我们自行承担;

2)您商品的税费由您自行承担。商品报价是否含税,应根据订单的实际情况进行确定,根据税务局要求或法律规定,我们有权在于您结算时,扣除相关税费。

3、您收到我们提供的销售清单后,应当于3日内对清单的内容进行确认,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您对清单的内容确认无误。

4、确认清单内容后,我们确认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结清货款。如遇节假日,顺延至国家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天内完成付款。

5、我们应将确认无误的货款支付至指定账户,您应当在后续的操作中,指定您的收款账户

6、合作期间如出现您补货不及时或因退换货造成的库存货物不足的,我们有权利等库存补货到位后再结清货款。

六、 保密责任

1、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信息以外,双方不得向任意第三者展示双方合作的细节。

2、您不得向我们合作的第三方渠道平台泄漏我们提供给您的进货价格,或其他可能有损我们利益的情报

3、双方应对工作过程中得知的有关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的经营情况、商业信息、客户名单、技术资料等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其他人披露

4、本义务不因本合作的解除、终止、撤销而失效。

七、 违约责任

1、自身原因,导致您不能约定时限内送货或退换货,您应当向我们支付该批货物总货款50%的金额,作为违约金;该金额仍不足以弥补我们损失的,我们有权继续追偿。

2、如您产品质量未达到约定要求以及国家审核标准,对消费者造成人身损害,您应当对消费者承担全部的赔偿及责任,我们可协助您处理该赔偿事宜。

3、我们未能按照政策的规定按时支付货款,您有权要求我们支付该次应付货款总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4、若您提供的资质证书或其他有关材料是虚假、伪造的,我们有权终止合作,并要求我们支付存放货物总价值的2倍的金额,作为违约金;该金额仍不足以弥补我们损失的,我们有权继续追偿。

八、 其他

1、本合作开始后,合作为一年,自签署之日起即生效。

2、合作期限届满后,如双方没有明确终止合作的意思表示,则本合作有效期自动顺延一年,直至顺延的期限届满并且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作为止。

2、因履行本合作而产生纠纷的,各方均应当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各方均应当向仓库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3、与本合作有关的问题,如您存在疑问的,请联系蓝先生,联系电话: 13726538824,电子邮箱:498422564@qq.com。